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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委组织部“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7-26 09:38    浏览次数:
 
 
七五普法以来,区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从严从实抓好工作,有效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坚强有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法治建设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部办公室具体承担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部机关全年目标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形成了领导重视、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文件规范建设。无论是草拟的各项文本还是正式文件,都切实做好制定、审查和备案工作,并注重做好调研、论证和试点工作,出台的各项文件严格做到了“内容合法、程序到位、备案及时、运行有序、落实有效”的目的。
(三)加强督导推进。结合组织工作重点项目的推进,采取周安排、月通报、半年总结等方式,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法治建设工作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工作。
二、深化创建活动,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区委组织部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将法律法规纳入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每月有安排、学习有收获。部机关开展集中学习活动8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部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教育,部办公室加强日常督促提醒。使用部机关电子显示屏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建设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实行依法决策。把决策的主要程序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今年以来,召开部务会29次,围绕“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大事报告)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表决,不搞个人专断和“一言堂”,确保了各项决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三、履行部门职能,法治建设协力推进
(一)强化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建设作为《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单位加强业余党校有关内容的学习培训,督促全区区管干部参加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有关法治教育专题课程的学习。
(二)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功能性综合党委42个,形成了“党工委—功能性综合党委—片区综合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小组”的农村治理五级组织架构。配强“红色头雁”,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制定《新洲区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工作细则》。开展基层党建“十百千”行动,管好用活“红色基金”。持续在613个村级组织中全面推行“阳光财务”,183个1500人以上的大村财务公开延伸到了湾组。创新乡村法治,在下乡市民的法律工作者中组建宣讲团、顾问团,调处成功率达98%。创新乡村德治,全面完成268个农村祠堂整治,创造性将其中32个转化为“红色文化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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