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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知法守法 校园开出法治花

    发布时间:2019-11-26 16:10    浏览次数:
    “学法知法听我言,我是普法宣传员。党中央有指示,依照法律把国治。虽说咱都年龄小,学好法律为咱好……宪法精神放光芒,尊法守法记心中。普法宣传进学校,我们做好宣传员。”这语音脆快、绘声绘色的童声快板来源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中心小学。
    武汉市新洲区是湖北省闻名遐迩的“教育之乡”,拥有120所中小学校,8万余名学生。一直以来,新洲区始终坚持学校普法主阵地作用,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亮点纷呈,走出了一条校园普法特色路。
    有阵地  落实 “两种文化力”
    “这个独角兽叫作‘獬豸’, 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兽,大家看它双目明亮有神、怒目圆睁,相传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忠奸善恶,所以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的象征。”新洲区章林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们正在新洲区法治文化广场聚精会神地听着学校老师的讲解。2016年,新洲区政府投资200万元在人民广场西南片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广场分为法制广场、问津长廊、趣味说法、青少年教育园四大主题功能区,青少年教育园区采用色彩丰富、生动形象的卡通动物,符合孩子们的阅读兴趣、趣味故事讲述未成年的权益,投入使用以来,已成为学校开展普法的新阵地,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引导力。此外,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于课堂渗透法治教育”的课题研讨,确保了有成效、有收获;认真组织学生观看法治微电影和“12.4”国家宪法日的宪法晨读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学校广播、晨会、班会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橱窗、法治宣传栏、法治知识竞赛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使学生们零距离接触法治文化,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法治理念。
   有机制  实现“三个全覆盖”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被纳入“新洲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历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有完善的机制保障,凸显出青少年法治教育重要性。2017年,新洲区120所中小学校实现校园法务室全覆盖,为确保校园法务室为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制定有规范的校园法务室规范制度;为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严格执行选聘管理工作要求,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发文,在全区13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实现了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全覆盖,规范法制副校长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全区13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聘任了法律顾问,积极配合学校排查校园内不稳定因素,依法调解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纠纷,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实现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
   有渠道  确保“四季不断档”
   “看动画片、电视剧时要注意,打斗行为不能模仿,打伤他人肯定要负责,情况严重还会判刑……”金秋九月,全区律师、法治副校长、区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们又紧锣密鼓的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安全教育课。充分发挥法治讲座进校园、进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在每年春季和秋季的开学月,紧紧围绕“法律伴成长”、“反校园欺凌”、“反对邪教”、“扫黑除恶”、“打击网络谣言”等主题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学校开展以课堂渗透法治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学校法治教育,还在低年级充分利用1-2年级的《道德与法治》读本,在课堂中有机渗透法治知识,将法治教育与课堂有机整合。寒、暑假期间,依托青少年空间、留守儿童服务站和社区(村)为孩子们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故事会、普法微课堂、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小手牵大手”、学生“带法回家”等普法活动,不断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年共举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1000余场,受教育学生达到20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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