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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城管委“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24 15:52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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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区城管委结合工作实际,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法治城管为目标,不断提升城管法治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形成了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1、成立组织。区城管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2、明确任务。定期召开党组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把普法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结合起来,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3、压实责任。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基层执法中队调研,带头宣讲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普法宣传,营造共同治理氛围
1、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动新闻宣传体系与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宣传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形象,加深市民对城管工作的了解,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积极争取公众支持。七五普法以来,累计向《中华建设网》《新浪湖北》《楚天都市报》《汉网》《掌上武汉》《新洲城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发送新闻稿件500余篇。
2、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强调了“决策先学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的要求,针对各职能部门执法领域特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负责人。根据城管领域普法工作特点,突出重点,普治并举,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60余次,发放宣传品30000份,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法制意识。
三、注重法规学习,提升人员素质。
1、提升政治思想水平。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道德法治讲堂,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落实党委(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丰富和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2、开展无纸化学法。积极运用无纸化学法、公务员培训网等学习平台资源,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将述法作为党组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引领,全委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17年无纸化学法过程中,党组成员学法积分平均达到4000分以上,超额完成任务(积分任务为2400分),2018年上半年平均积分3000分以上。
3、开展执法培训。针对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中运用、宣传城管法律法规能力不强、管理执法方式简单的实际情况,组织加强了执法业务培训执法。通过集中培训、分组学习、外聘专家等模式累计培训40余次,近1000人次,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5次,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172人考取了行政执法证。2017年处级干部全部参加了住建部处级干部轮训,科级干部完成了省市城管系统科级干部培训。
四、完善执法机制,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1、落实权力清制度。为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区城管委积极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区城管委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共5大类126项(包括:10项行政许可、118项行政处罚权、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和4项其它权力)全部制定“行政职权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和行政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并在政府网上公示。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任务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其中梳理调整行政处罚类权力事项2项(与原有权力内容重合事项),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类权力事项1项(取消承接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许可1项,属于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第64项)。在2017自查过程中,发现1项非权力服务性事项需从权力清单中移除;3项行政处罚事项因法律修改需要更新,进行了及时调整并报请区法制办和区编办审核,2018年发布1项行政征收服务指南。
2、健全执法程序制度。制定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规定等制度,明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运行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对行政案件的办理实行案件号申请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2018年对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通过严明纪律与规范化管理,目前,全体执法队员规范化执法意识明显增强,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改进城管监管方式。根据区行政审批改革,将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移交区行政审批局,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认真落实“双随机”机制,完成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系统”,积极参与信用体系构建。截止目前,共抽查企业13次(合格率100%),抽取执法人员26人次,报送失信企业16家。
4、规范案卷制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城管委对2016年以来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梳理。对执法案卷制作不精细、执法程序不严格的情况,组建专班对发现问题逐一进行了督查整改。对城管执法队伍领导、中队负责人、执法人员和执法协管人员加强了培训。对照武汉市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视频教材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在2017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区城管委作为作为五个执法部门之一,取得了平均分98.7的高分。2018年在施工噪音“执法月”评比竞赛中,噪音执法案卷被市城管委督察总队作为范本,向全市全系统推广。
5、开展“721”工作法。通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执法方式,积极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化解矛盾纷争,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2016年以来,通过规范提升2条区级示范门店招牌路段,维修破损道路17000平方米,修复人行道步砖61032块,维修落水口200余处,整治占道经营25600余次,取缔流动摊点58000余次,拆除违法建筑(构)物1763处,约13.8万平方米,教育劝阻3000余次,投诉督办600余件,立案查处200余件,罚没收入30余万元等一系列措施手段,执法公信力得到加强,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
五、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1、积极接受司法监督。城管委高度重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其作为增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法治观念,加快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勇于接受司法监督。并以法庭审理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规范执法不平。“七五”普法实施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正职4起,分管副职1件),行政复议回复率100%。
2、创新城市管理监管途径。充分利用市长热线、区长执热线、城管12319热线、城市留言版、新洲城管官方微博、新洲区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系统、智慧执法平台、阳光信访平台等,搭建互动平台,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共受理市城管委分派案件4644件,市、区长专线1869件,区级数字平台26534件,热线电话1052件,阳光信访1300件,畅通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市民诉求解决机制,为市民释疑解惑、排忧解难。
3、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区委、区纪委关于“双评议”工作要求,区城管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制订实施方案,张贴悬挂评议单位二微码标识牌,制作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分析“双评议”工作中存在问题,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掌握群众合理诉求,对服务群众工作中的“新衙门作风”问题,执纪问责,推动单位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区城管委发送短信2045条,满意率98.3%,微信扫码615条,满意率99.93%,服务群众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市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新洲区作为远城区,市民城市意识有待提升,城市治理过程基本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社会、市民参与城市发展积极性不高,渠道不够通畅。二是普法措施和手段缺乏创新,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少数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所欠缺的问题。下步我委履行七五普法工作主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扎实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城市管理重点人群和青少年,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宣传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加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的人为认同和支持,引导广大市积极参与城市治。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着力加强城管执法、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使其人员配备、能力素质、经费保障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创新法治人才队伍。
3、完善城市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加强市政管理、空间管理和应急管理,构建智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加强向市政府申报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实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全覆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1、成立组织。区城管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2、明确任务。定期召开党组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把普法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结合起来,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3、压实责任。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基层执法中队调研,带头宣讲城市管理执法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普法宣传,营造共同治理氛围
1、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动新闻宣传体系与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宣传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形象,加深市民对城管工作的了解,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积极争取公众支持。七五普法以来,累计向《中华建设网》《新浪湖北》《楚天都市报》《汉网》《掌上武汉》《新洲城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发送新闻稿件500余篇。
2、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强调了“决策先学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的要求,针对各职能部门执法领域特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负责人。根据城管领域普法工作特点,突出重点,普治并举,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60余次,发放宣传品30000份,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法制意识。
三、注重法规学习,提升人员素质。
1、提升政治思想水平。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道德法治讲堂,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落实党委(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丰富和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
2、开展无纸化学法。积极运用无纸化学法、公务员培训网等学习平台资源,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将述法作为党组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引领,全委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17年无纸化学法过程中,党组成员学法积分平均达到4000分以上,超额完成任务(积分任务为2400分),2018年上半年平均积分3000分以上。
3、开展执法培训。针对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中运用、宣传城管法律法规能力不强、管理执法方式简单的实际情况,组织加强了执法业务培训执法。通过集中培训、分组学习、外聘专家等模式累计培训40余次,近1000人次,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5次,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172人考取了行政执法证。2017年处级干部全部参加了住建部处级干部轮训,科级干部完成了省市城管系统科级干部培训。
四、完善执法机制,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1、落实权力清制度。为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区城管委积极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区城管委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共5大类126项(包括:10项行政许可、118项行政处罚权、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和4项其它权力)全部制定“行政职权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和行政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并在政府网上公示。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任务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其中梳理调整行政处罚类权力事项2项(与原有权力内容重合事项),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类权力事项1项(取消承接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许可1项,属于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第64项)。在2017自查过程中,发现1项非权力服务性事项需从权力清单中移除;3项行政处罚事项因法律修改需要更新,进行了及时调整并报请区法制办和区编办审核,2018年发布1项行政征收服务指南。
2、健全执法程序制度。制定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规定等制度,明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运行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对行政案件的办理实行案件号申请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2018年对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通过严明纪律与规范化管理,目前,全体执法队员规范化执法意识明显增强,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改进城管监管方式。根据区行政审批改革,将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移交区行政审批局,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认真落实“双随机”机制,完成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系统”,积极参与信用体系构建。截止目前,共抽查企业13次(合格率100%),抽取执法人员26人次,报送失信企业16家。
4、规范案卷制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城管委对2016年以来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梳理。对执法案卷制作不精细、执法程序不严格的情况,组建专班对发现问题逐一进行了督查整改。对城管执法队伍领导、中队负责人、执法人员和执法协管人员加强了培训。对照武汉市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视频教材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在2017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区城管委作为作为五个执法部门之一,取得了平均分98.7的高分。2018年在施工噪音“执法月”评比竞赛中,噪音执法案卷被市城管委督察总队作为范本,向全市全系统推广。
5、开展“721”工作法。通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执法方式,积极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化解矛盾纷争,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2016年以来,通过规范提升2条区级示范门店招牌路段,维修破损道路17000平方米,修复人行道步砖61032块,维修落水口200余处,整治占道经营25600余次,取缔流动摊点58000余次,拆除违法建筑(构)物1763处,约13.8万平方米,教育劝阻3000余次,投诉督办600余件,立案查处200余件,罚没收入30余万元等一系列措施手段,执法公信力得到加强,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
五、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1、积极接受司法监督。城管委高度重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其作为增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自身法治观念,加快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勇于接受司法监督。并以法庭审理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规范执法不平。“七五”普法实施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正职4起,分管副职1件),行政复议回复率100%。
2、创新城市管理监管途径。充分利用市长热线、区长执热线、城管12319热线、城市留言版、新洲城管官方微博、新洲区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系统、智慧执法平台、阳光信访平台等,搭建互动平台,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共受理市城管委分派案件4644件,市、区长专线1869件,区级数字平台26534件,热线电话1052件,阳光信访1300件,畅通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市民诉求解决机制,为市民释疑解惑、排忧解难。
3、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区委、区纪委关于“双评议”工作要求,区城管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制订实施方案,张贴悬挂评议单位二微码标识牌,制作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分析“双评议”工作中存在问题,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掌握群众合理诉求,对服务群众工作中的“新衙门作风”问题,执纪问责,推动单位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区城管委发送短信2045条,满意率98.3%,微信扫码615条,满意率99.93%,服务群众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市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新洲区作为远城区,市民城市意识有待提升,城市治理过程基本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社会、市民参与城市发展积极性不高,渠道不够通畅。二是普法措施和手段缺乏创新,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少数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所欠缺的问题。下步我委履行七五普法工作主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扎实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城市管理重点人群和青少年,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宣传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加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的人为认同和支持,引导广大市积极参与城市治。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着力加强城管执法、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使其人员配备、能力素质、经费保障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创新法治人才队伍。
3、完善城市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加强市政管理、空间管理和应急管理,构建智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加强向市政府申报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实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全覆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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