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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 法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10-10 17:02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10-10 17:02 浏览次数:次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新洲区汪集街中学在法务室全面建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校园法务室的平台作用,逐步形成以校园法务室为阵地,以“三项制度”和学校章程为依据,充分整合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以及家长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校园法治教育新模式。
一、规范组织机构。由校长、书记担任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王剑英同志负责法务室常务工作,组员有政教校长李兆周、政教主任王中明、团支部书记汪晓红、社区调解员袁朝霞、心理辅导员张谦、魏群玲、派出所干警蔡金福、社区律师李云鹤。
二、规范工作场所。有统一标识,有工作人员信息公示,有宣传资料,有工作台帐,各种制度上墙。
三、规范工作职能。积极参与校园法治建设,尽力为校园师生和学生家长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师生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配合学校排查校园内的不稳定因素,依法调解了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纠纷和矛盾以及接受学校的委托,依法维护了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组织机构。由校长、书记担任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王剑英同志负责法务室常务工作,组员有政教校长李兆周、政教主任王中明、团支部书记汪晓红、社区调解员袁朝霞、心理辅导员张谦、魏群玲、派出所干警蔡金福、社区律师李云鹤。
二、规范工作场所。有统一标识,有工作人员信息公示,有宣传资料,有工作台帐,各种制度上墙。
三、规范工作职能。积极参与校园法治建设,尽力为校园师生和学生家长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师生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配合学校排查校园内的不稳定因素,依法调解了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纠纷和矛盾以及接受学校的委托,依法维护了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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