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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凤凰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时间:2017-12-27 16:14    浏览次数:
     治安保险是政法、综治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探索的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新机制,由综合治理部门组织协调,以行政村(社区)和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一系列合作协议为基础,组织居民每户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一部分作为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家庭财产保险,另一部分作为治安防范经费用于加强治安管理基础建设,从而形成“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防群治”的新型社会综合治理模式。为了落实完成好治安保险的参保任务,12月26日上午9时,新洲区凤凰镇党委安排组织全镇村、社区书记和站办所责任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此次学法活动由镇党委成员、副镇长陈细芳主讲。
   陈细芳副镇长首先讲解的保险的意义是: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次对凤凰镇人民对保险的认识和参保的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和引导,并对如何保证完成参保工作提供了可行借鉴的方式。要求参会人员一定要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提高法治意识,认清治安保险的意义和对今后工作的作用。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大家增强了对维护好凤凰镇社会治安稳定的信心。
   参加学习的还有凤凰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武汉市驻凤凰镇扶贫工作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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