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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进社区 中南司法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9-03-22 10:4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3-22 10:47 浏览次数:次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3月15日,中南路司法所联合街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
一是借助周四社区律师值班日,组织社区律师开展消费者维权专题讲座。律师在讲解中注重采取“以案释法”的普法手段,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消费者在生活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享有的权利,以及遇到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和如何赔偿等知识。
二是就消费者维权问题组织社区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座谈交流中,我所工作人员仔细听取了社区群众的诉求,认真解答了社区群众的各项疑问,指出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三是设立集资料发放、宣传咨询、消费投诉为一体的法治宣传站,派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宣传资料。司法所及工商所工作人员到场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一对一”的定向普法,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消费维权进社区,中南司法在行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借助周四社区律师值班日,组织社区律师开展消费者维权专题讲座。律师在讲解中注重采取“以案释法”的普法手段,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消费者在生活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享有的权利,以及遇到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和如何赔偿等知识。
二是就消费者维权问题组织社区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座谈交流中,我所工作人员仔细听取了社区群众的诉求,认真解答了社区群众的各项疑问,指出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三是设立集资料发放、宣传咨询、消费投诉为一体的法治宣传站,派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宣传资料。司法所及工商所工作人员到场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一对一”的定向普法,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消费维权进社区,中南司法在行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