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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 红卫路街道举办《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公益 普法讲座
发布时间:2021-07-23 09:13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7-23 09:13 浏览次数:次
举办单位:青山区红卫路街道
案例报送时间:2021年7月15日
普法对象:红卫路街道辖区居民群众
普法活动形式:普法讲座
普法活动日期:2021年7月8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普法
案例报送单位:青山区红卫路街道康苑社区
地址:青山区红卫路街道康苑社区
邮编:430081
电话:027-68865951
二、案例正文采集
【活动概况】
2021年7月8日上午9:30时,青山区红卫路街康苑社区举办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公益普法讲座活动,由康苑社区的驻点律师向玲担任主讲人,来自康苑社区的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共四十多人到场参加了讲座。
主讲人向玲律师用多个生动的案例,让居民了解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的种类以及居民如何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讲座内容详实,讲解生动具体,对居民全方位、多渠道获取法律服务提供了更为开放的思路及帮助。
【重点宣传内容】
《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坚持以服务基层为重点,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由原来司法行政部门主管一家“独唱”变成各相关部门单位多家“合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法律需求,条例明确规定,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村(居)法律顾问等7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增加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监所远程视频会见等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为使群众能便捷高效获取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组织编制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明确各类各级平台提供的服务事项、承办机构、办事流程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中心、站、室”各司其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
条例规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实体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及网络平台。
条例还对这些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的服务项目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律师、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则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社区矫正政策及救助帮扶途径等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提供法律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条例明确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村(居)民委员会配备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条例还规定,在我省数字建设总体框架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通发展,服务资源整合优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活动特点和效果】
本次普法活动中,向玲律师除了讲解《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具体规定,还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的典型事例,向居民群众详细介绍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湖北法律服务网和武汉法律服务网等线下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这些优势互补、数据共享、协调顺畅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都安排了经验丰富的值班律师,能够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此次讲座不仅让辖区居民了解和知晓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规定,也让居民了解到通过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获取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随时随地咨询法律问题,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案例报送时间:2021年7月15日
普法对象:红卫路街道辖区居民群众
普法活动形式:普法讲座
普法活动日期:2021年7月8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普法
案例报送单位:青山区红卫路街道康苑社区
地址:青山区红卫路街道康苑社区
邮编:430081
电话:027-68865951
二、案例正文采集
【活动概况】
2021年7月8日上午9:30时,青山区红卫路街康苑社区举办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公益普法讲座活动,由康苑社区的驻点律师向玲担任主讲人,来自康苑社区的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共四十多人到场参加了讲座。
主讲人向玲律师用多个生动的案例,让居民了解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的种类以及居民如何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讲座内容详实,讲解生动具体,对居民全方位、多渠道获取法律服务提供了更为开放的思路及帮助。
【重点宣传内容】
《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坚持以服务基层为重点,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由原来司法行政部门主管一家“独唱”变成各相关部门单位多家“合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法律需求,条例明确规定,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村(居)法律顾问等7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增加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监所远程视频会见等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为使群众能便捷高效获取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组织编制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明确各类各级平台提供的服务事项、承办机构、办事流程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中心、站、室”各司其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
条例规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实体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及网络平台。
条例还对这些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的服务项目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律师、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则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社区矫正政策及救助帮扶途径等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提供法律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条例明确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村(居)民委员会配备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条例还规定,在我省数字建设总体框架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通发展,服务资源整合优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活动特点和效果】
本次普法活动中,向玲律师除了讲解《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具体规定,还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的典型事例,向居民群众详细介绍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湖北法律服务网和武汉法律服务网等线下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这些优势互补、数据共享、协调顺畅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都安排了经验丰富的值班律师,能够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此次讲座不仅让辖区居民了解和知晓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规定,也让居民了解到通过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获取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随时随地咨询法律问题,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