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普法动态 > 江夏区 > 江夏区
江夏区“严”字当头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11 13:40    浏览次数:

江夏区“严”字当头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于4月1号起正式施行,其中“校长陪餐”、“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等要求广受关注。目前我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大部分都已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并已强制杜绝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等“三高”食品的现象。但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涉及范围广、环节多、源头分散,要管好,“严”字是关键,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校“内”与校“外”一起发力,才能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无害的校园膳食环境。
   连日来,区教育局联合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所对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食材、调味品、干货食品等进行抽样检查。在安山中学食堂储物间,检察人员首先对库存的调味品进行了检查。随后,检查人员对蔬菜、大米、调味品等随机抽样,详细登记样品的购买时间、购买地点、供货商姓名、联系方式等,并现场封存,全部样品将交由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详细检测。据了解,此次检查将持续到4月中旬,检查完之后,四月下旬统一公布检查结果。
   接下来,我区将建立联动机制,包括教育、食药监、检测中心等多部门,在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排查,进校园、进食堂、进企业,查台账、查流通、查加工环节,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