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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委中心组举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8-11-24 15:04    浏览次数:

江夏区委中心组举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报告会

  22日,区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学习报告会,邀请省安监局原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升玉作《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下称《规定》)解读、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阎占定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专题辅导报告。

  王升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曾参与国家多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讨论研究,主持起草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民用航空净空保护条例》《湖北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地方法规,出版了《安全发展的实践与思考》等专著。报告会上,王升玉从《规定》制定的意义和目的、十大亮点、具体内容三个方面深入解读了《规定》丰富内涵,对于推动《规定》在我区有效落实,全面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全区副区级以上在职领导;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中心组成员;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直各部委办局中心组成员;企事业单位中心组成员;副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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