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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江夏区两办“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22 15:19    浏览次数:
各办事处、管委会普法办,区直各部门普法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普法办: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在江夏落地落实。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宪法宣传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夏办文[2018]1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广泛、具体、生动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重点宣传修宪的原则、标准、重点内容,宣传宪法规定的重大制度、事项,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拥护者和坚定捍卫者,不断提高全区干部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加快建设独立成市的武汉南部生态新城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党政机关宪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动宪法学习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拼搏赶超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与严格依法履职相结合,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学用结合。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宪法学习纳入机关日常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宪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定期开展宪法知识培训和以案释法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年度规定的宪法学习内容和学习课时,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
(二)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针对青少年特点,采取形式多样、易学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程、师资“四落实”。通过开展青少年宪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青少年学生宪法宣传教育,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法治宣讲进校园、“我与宪法”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等活动,增强宪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通过开展“争做法治故事宣讲员、讲好法治小故事”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宪法故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
(三)开展“送法进社区(村)”活动。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继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公证员、普法志愿者等,深入社区(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竞赛、上门走访入户宣传、赠送法律书籍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依托村(社区)律师,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定期开展针对村(居)民的宪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夜校、法治宣传栏(橱窗)、法律图书角等阵地,以开展宪法讲座、法治文艺演出和发放宪法知识手册等形式,面向村(居)民开展经常性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和社区“两委”干部的宪法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利用车间班组、班前(后)会,开展好宪法学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更广泛、更高效的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宪法学习制度,组织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定期参加宪法知识学习,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加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宪法精神,切实提高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局域网、新媒体等各种宣传载体,加强对宪法的宣传。
(五)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落实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管单位及其工作责任,把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任务。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重点、执法任务和行业特点等实际,推动开展宪法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等活动,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成员单位具体任务措施请参照《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夏普[2017]6号)文件执行。
(六)充分运用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宣传。利用江夏电视台、《江夏报》以及各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开辟广播、电视、网络的宪法专栏、专刊、专题,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宪法知识,并在网络媒体平台刊发网评文章、政策解读、专家阐释、以案说法等稿件,解读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活动期间做好活动系列报道,及时播报各部门活动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宣传展板、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宣传阵地和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及短信平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宪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七)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区委法治办和区司法局(普法办)编印法治宣传手册,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发放并开展宪法宣传解读和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和法治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与宪法同行、让法治生辉”主题宣传活动从2018年7月中旬起至12月下旬,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7月):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直各部门组织策划、动员部署,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氛围。
2.第二阶段(8月—10月):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直各部门按照拟定计划实施,全面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3.第三阶段(11月—12月):开展督查检查和总结。将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直各部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重要内容,进行重点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要把学习宪法、宣传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落实。区委法治办和区司法局(普法办)将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重点宣传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总体原则、精神实质等内容;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确保全覆盖、多层次、强效应,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参与法治实践,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依宪治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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