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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围观!“看得见”的司法公正 区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

    发布时间:2019-12-16 09: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12月13日,汉南区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会议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参加。
      会上,检察官首先对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详细介绍。随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介绍案件来源、查处背景、侦查情况及对案件的处理建议。
      人民监督员马殿金、耿纯围绕案件事实,分别就案件相关问题对该案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进行了提问,并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案件处理发表监督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人民监督员马殿金表示,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审查活动有效的提高了检察办案透明度,有利于办案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极大的强化了办案的效果,实现了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对司法活动的了解渠道,也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自《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院积极贯彻落实,把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作为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
检察官说法
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什么
不起诉案件办理,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办案效果与提高诉讼效率相统一。
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指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同时召集侦查机关(部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诉讼代理人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听取其意见,作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参考依据的办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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