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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丨江岸区沈阳路小学:坚持依法治理 提高现代学校办学水平
发布时间:2018-11-02 15:18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11-02 15:18 浏览次数:次
坚持依法治理,办优质教育,是沈阳路小学一直静心坚守和为之努力的方向。秉承“让教育回归生活,让学生自主成长”的办学理念,学校大力加强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营造优良的教育法治环境,提高现代学校治理水平。
2012年,该校被评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近年来,先后荣获“湖北省绿色学校”、“湖北省课改名校”、“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武汉市首届“减负增效管理奖”、“武汉市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交通安全进校园先进单位”、“江岸区两基示范学校”、“江岸区普法先进单位”、“江岸区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这些荣誉谱写出沈阳路小学每一位主人翁努力奉献的华彩乐章。
序曲
沈阳路小学坚持把依法治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法治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完善,依法治校工作落实。学校在强化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升华办学水平上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党政工联席会、教代会、校情发布会,确保了教代会行使四项职权。学校工作透明度的增强,避免了管理中随意性。校务公开成为学校“一扇民主的窗口,一方参与的平台”,使教师乐于参政、议政,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碰撞中焕发出巨大的潜能。
学校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各类管理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公正、公开,并且执行有力。在学校管理中发扬民主作风,做到规范而不死板,严格而不无情,因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充满灵性,充满活力。学校一直坚持现代学校治理工作机制,运用社会监督办学,通过开展校委会、家委会、社区联席会,商议学校重大工作事宜,听取对学校发展有益的提案,谋求学校更大的发展空间。
不仅如此,学校还不定期与社区、家长进行沟通与交流,通过家长开放日、社区共建、我们的节日等众多活动,请家长、社区参与到学校工作中来,在零距离的接触与碰撞中,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构建学校更加美好的未来。正因为有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学校师生、家长与社会的积极参与,沈小奏响了依法治理的美妙乐章。
乐章一 规范办学行为,夯实依法治校机制
学校深入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做到“一个及时、两个到位”。
在普及《宪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教育培训,锤炼教师师德。为了让老师们走进学生的心灵,学校组织学习了《教师法》《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规范读本》《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并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和检查措施,要求老师们联系学生实际,不断反思,撰写随笔、体会,以观念转变促行动转变,以行动转变促学生发展。
一年来,学校涌现出了一大批敬业爱生的典型,一群受学生家长喜爱的魅力教师,其中夏娟娟老师被评为市十佳班主任、区首席班主任,郑晶晶老师被评为区首届敬业爱岗道德模范,张军、白浪、王美珍、钟彰丽等被评为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教师关爱学生蔚然成风,受到家长及社会高度赞誉。
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落实“四表”,开展“减负增效”、“高效课堂”的教学研究,坚持开展阳光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核定的办学规模,研究招生计划等工作,努力实行优质、均衡教育。学校校园安全制度健全,多年来,教育教学管理秩序井然,教师、学生均无重大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发生,社会声誉与日俱增。办学行为的规范,夯实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基石。
乐章二 依法实施活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学校按规定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让教师充分享有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保障教师应得的待遇足额发放,保证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学校以真挚的情感,朴实的作风,以身作则的表率言行,感动着教职工,让他们的积极性在感情和尊重中释放。学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拓宽了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构建民主和谐校园找到了一剂良方。
学校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权,尊重学生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证了每个学生有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保证教师关注每一个学生,让他们享受学习和活动的权利,享受优质教育。学校严格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费,对收费情况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公示、反馈,无乱收费现象。校内建立并实行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利。学校通过向高年级学生征集“我给学校的建议书”,了解到学生的诸多诉求及合理化建议,给学生打通了绿色申述渠道,让他们感受到了作为学校主人的自豪感与成就感。
乐章三 注重多元拓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学校加强法治课教学,严格落实法治课时计划,按年级征订《道德与法治》及《法治教育读本》,购买有关法律方面的图书和杂志,确保固定教师授课,做到了“教材、课程、师资、经费”的“四落实”。法治课内容密切结合学生学习、成长的需要,教师在备课、上课时注意与学科教材进行渗透和衔接,从行为规范教育到法律常识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步步走实,使法律教育变为“涓涓细流”,长年累月地浸润、滋养学生的心田。
学校充分利用集会、班会、夕会、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沈阳路小学校门口的法治宣传长廊,已经成为学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从2010年至今,学校法治宣传长廊内容更新了多次,深入浅出的文字、活泼生动的画面,不仅得到学生的喜爱,也成为学校对外法治宣传的窗口,赢得了家长、社会的关注,提升了大家的法治意识。不仅如此,学校中高年级学生还编排了法治节目,汇编了法治小报集,宣传法治要点。丰富多元的法治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的内驱力,形成内化自制和外在控制有机结合,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控自监、自我调节能力。
学校在校内设立了护校队,成立了校园法务室,与派出所、司法所紧密联系,与辖区警员随时通气,每当开学收费、学校重大活动等,学校都要请辖区警员来校巡逻。为配合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该校法治副校长每学年都对师生作法治安全教育报告,每次报告都根据学生特点,并结合生动的案例进行讲解,深受学生欢迎。为维护学校社会治安稳定,学校请社区安保队巡查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实施了“一校一警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清理不良文化及查处“擂肥”等现象,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乐章四 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校园疑难问题
在学校管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儿童节、教师节能不能放假?”“教师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算工伤?”“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改如何赔偿?”“老师与学校之间的劳务纠纷该怎样进行合理诉求?”“学生遇到问题该怎么申诉?”……面对这些问题,学校建立了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让大家懂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近年来,学校利用司法调解手段解决了多起学生之间的意外伤害案件,化解了信访积案;通过劳动人事仲裁方式,解决了教师与学校的劳务报酬纠纷;依法鉴定了多起工伤案件。运用法治方式,使很多疑难问题迎刃而解。
面对成绩,既满怀成功的喜悦,也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 学校将继续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遵循“惟德惟真”的校训,抓好依法治校各项措施的落实,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推动教育系统民主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理与教育事业的和谐、同步发展,打造出有自主教育品质、有现代治理文化、有科学人文情怀、有国际合作空间的武汉市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