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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28 09:09    浏览次数: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广泛进行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一、组织学习《办法》,领导干部和法制骨干发挥带头示范作用。6月10日,局召开办公会,以会代训,组织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办法》原文。5月28日,《办法》在《长江日报》上刊载当天,局政策法规科下载转发电子版到局法制员QQ群和微信群,通知各基层单位法制员率先学习,各基层单位迅速展开自学。
      二、局政策法规科开展法规解读工作
     1.明确制定出台《办法》的意义,是为了适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形势的需要,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提高资源回收和有效利用率,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2.重点了解垃圾分类的具体方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简单明了的垃圾投放指引。了解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以及各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
     3.熟悉《办法》在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为保障《办法》的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执法单位,必须掌握对违反办法的行为的具体罚则和处罚方式。
     三、与江汉区司法局联合开展2020年法律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江汉区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科依据《办法》,编制了一套考试题目(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对接到江汉司法局《江汉法治》微信公众号平台,纳入全区6月主题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让参与者既能学法,又有微信红包现金奖励,提高了《办法》知识学习普及力度。
     四、开展广泛宣传
     为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促进《办法》在我区顺利实施,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提供宣传动漫视频,局广告科协调广告业主单位,将《垃圾分类-动画-意义篇》、《垃圾分类-动画-实施篇》等2个动漫视频在临街大型显示屏进行宣传展播。6月已经展播点位有解放大道武商广场、大润发、苏宁电器、工贸家电,新华路民生银行、建设大道杂技厅、众邦银行,汉口火车站欧亚达、武汉CBD泛海国际影城等9个辖区繁华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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