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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律师来释法 道路安全记心中

    发布时间:2019-04-04 14:53    浏览次数:
       幼儿的安全时刻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4月2日,一场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的活动在江汉区汉兴街红梅里社区举行,由社区律师彭巍为福星幼儿园的学生家长们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彭巍律师选取了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授课。一方面,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告诉大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出行时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该下车推行,确认通行安全后才通过。需要驾驶机动车出行的,应当先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均属于违法行为,依法会受到处罚。彭巍律师在这里特别强调,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并不限于机动车,即便是骑自行车,如果撞死行人之后也构成本罪。这处强调引起了家长朋友们的注意。另一方面,从酒后驾驶机动车出发,彭巍律师再三告诫家长们不要碰触法律的红线,时刻记住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自2011年5月1日起,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酒驾入刑。彭巍律师的授课内容贴近生活,紧扣家长们的关注点,讲解图文并茂,引用案例充实生动,让枯燥的法条变得浅显易懂,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理想效果,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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