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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抓交警,刑事案件不抓刑警,安全事故却要抓安全员?”

    发布时间:2019-04-02 15:01    浏览次数:
    
        昨天晚上,一位微友在朋友圈转发了《一周安全事故》,并在图文下方写了一条评论:同样是管理者,出了那么多交通事故为什么不抓交警,出了那么多刑事案件为什么不抓刑警,为什么偏偏出了安全事故要抓安全员?然后配了一个“怒发冲冠”的表情。我俩私聊的时候,他吐槽说:企业把所有安全的责任推到了安全员一个人身上,压力是次要的,加班也是次要的,一旦出了事故,可该怎么办?
     事到如今,还有个别企业遇有安全问题就归咎安全管理部门,归咎某一个安全管理人员,这是安全管理上最大的误区。
  这位微友的担忧是对的。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真的不是安全员一个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员工、政府、安监、协会、中介等等机构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可以说,“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落实安全责任,首先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生产过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有的企业从上到下满嘴如何重视安全,可实际真正管安全的只有那么一两个人,部门主管遇到安全隐患不是积极的整改而是直接推到安全部门,这是一个企业安全管理非常危险的信号。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就是安全负责人”,部门主管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部门主管同时也必须具备管生产和管安全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有人说生产结束后,没有出现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工伤事故是一个“圆满”的结果,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就令人十分担忧。这显然违背了海因里希法则的基本原理,潜藏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终究会暴露而导致酿成安全事故。
  转变对安全的认识,尤其是企业领导层,不能只做安全表面文章,徒有形式,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车间、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而不是靠安全员一个人。
  在企业内部,只有以部门负责制,安全部门监管,全面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充分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接下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安全科”公众平台原创的十幅图片,希望大家在轻松娱乐的同时,感受安全的现状,感悟安全法则。

安全就像斗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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