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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节前调解不停歇 定纷止争保平安

    发布时间:2021-10-08 08:54    浏览次数:

我为群众办实事

汉阳区节前调解不停歇 定纷止争保平安

 

 

  为了给群众营造一个稳定、和谐、安定的节日环境,汉阳区司法局组织各街调委会认真开展节前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让矛盾纠纷不过节、不过夜。近两周,各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25起。

 

NO.1

 

" 法情结合化纠纷  退伍老兵解心结"

 

  85岁的抗美援朝老兵张老通过中介与许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2万元购房定金,双方约定2021年8月10日张老拿到拆迁款后付清全部房款。因张老延迟20天才拿到拆迁补偿款没有按期支付房屋费用,许某认为张老已违约,要求房屋加价6万元销售,或不卖房也不退定金。大半个月,张老、许某、中介每天20余个电话交流,甚至差点发生肢体冲突,双方都不堪其扰,精疲力竭,抱着诉讼前的一线希望来到了洲头街调委会。

 

 

 

  调解员李静接待了三方,并了解到纠纷原委。老兵张老表示他不是主观违约,是拆迁款没有按时到帐才耽误的,希望不扣定金,愿意加一定数额购买房屋;许先生认为没按时付款就是违约,房屋不卖,不退定金是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办事;中介表示张老年纪大,延迟付款实属无奈,定金应该退还。调解员分别从合同法和调解原则角度,解释了法定履行的意义与调解的作用,解析了三方的要求,提出了两条调解意见:一是合同继续履行,考虑延迟付款,张老可适当补价; 二是终止合同,考虑张老是抗美援朝老兵,为国防出过力,建议许先生全额退定金,当做向老兵的致敬,而一旦走入诉讼程序,耗时耗力,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经过反复劝说,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终止合同,全额退还定金。张老对调委会的工作十分感激,他表示半个多月的折磨,终于可以放下心来。

 

 

 

 

 

NO.2

 

" 工伤索赔难进展 调解速赔暖民心"

 

  9月,一位60多岁的农民工吴师傅走进琴断口司法所咨询。经过沟通得知,8月22日,吴师傅的妻子贾女士在项目屋面绑扎柱子钢筋不慎从凳子上掉落摔伤,工地负责人送往附近的医疗诊所简单治疗后被家属送往汉阳医院检查,医生要求住院治疗,公司已实际为贾女士支付医疗费共计人民币9563元。另公司为贾女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团体保险。

 

 

 

  因疫情原因医院要求家属进入医院后就不能离开医院,吴师傅要处理与工地的纠纷,只能让妻子一个人在医院,没钱付后续医药费,没钱请护工照顾,他与对方协商多次,对方希望他们走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但他没钱也没时间走司法程序,只想尽快与工地负责人达成赔偿协议。带妻子回老家河南接着治疗,女儿在老家,也可以帮忙照顾。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到工地负责人,将吴先生的诉求转述给工地负责人,他们表示可以理解,但公司也要按照相关制度来执行。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双方终于约定到琴断口司法所进行面谈。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最大的争议是赔偿金额及签订赔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调解员对《人民调解法》关于调解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调解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讲解,获得双方信任。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赔偿吴师傅妻子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共计人民币2.5万元,后续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承保保险公司的赔偿款直接支付到吴师傅妻子的账户上,双方均承诺不再因此事发生其他的民事纠纷,一场工伤纠纷在司法所的调解下顺利化解,节省了双方的人力、物力,工地负责人和吴先生都表示解决了心头的一起大事。

 

 

NO.3

 

" 特殊人群起纠纷 “背靠背”巧化矛盾"

 

  近日,晴川司法所采取“背靠背”的形式,成功化解了排查中发现的刑释人员余某与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持续多年的债务纠纷。

 

 

 

  刑满释放人员余某在晴川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排查时,向调解员反映,多年前他借给矫正对象刘某6万余元,其中转账3万元,给予现金3万余元,现金借款未留下任何凭证。后因余某触犯法律被判刑,未及时讨还。2018年,余某刑满释放后多次向刘某讨要借款,刘某依照当年转账记录返还3万元,但3万元现金借款一直未还,他希望司法所帮助解决自己与刘某之间的债务纠纷。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多次联系刘某,告知余某诉求,希望双方能一起接受调解。刘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因其生病住院,委托哥哥代理调解事宜。刘某哥哥表示刘某与余某其实是多年朋友,两人之间剩余的债款从刘某处了解的情况和余某表述有出入,且余某对剩下的三万余元债款拿不出凭证,考虑双方是多年好友,希望余某能退让一点,且在调解期间不想与余某正面交流以免发生冲突,希望达成一致后再来司法所签订协议。调解员与双方协调后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作为两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及时传达双方诉求,有效减少双方争执。

 

 

 

  经过调解员近一周20多轮的电话沟通,在向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以1.5万元达成一致,并来到晴川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刘某方现场一次性向余某支付钱款,这起历经十几年的债务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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