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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调解化矛盾 真情为民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1-05-07 15:49    浏览次数:
  近日,汉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武汉某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起诉李某、刘某,开庭前李某、刘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律师,因为开庭冲突,想改期。承办法官柯亚兰4月份的开庭暂时都是满的,实在是挪不开时间。她从案件本身着手,寻找调解的可能,两件案件的情况差不多,劳动者都申请了仲裁,仲裁支持了劳动者的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待遇,仲裁的标的都在3万多元左右,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根据仲裁裁决,用人单位还存在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问题,之后还可能存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纠纷,结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需补的社保费大概在一万左右。
  随后,法官询问郭律师被告是否有调解的意向,调解的话可以一并解决社保费问题,开庭时间暂时无法改期,等时间有空缺了马上安排,或者安排到    5月。她又和原告代理人联系,原告代理人表示原告公司受疫情影响很大,好几个劳动者都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愿意调解,希望法官多做做工作。
  经过多次沟通,原、被告同意调解,但因具体数额僵持不下,都不肯做出让步,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两起案件最终定在4月13日下午开庭。开庭之前,双方当事人仍各持己见。结合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分歧,当庭法官从情法理上做工作,向双方分析利弊逐步缩小双方预期,希望双方能从诉讼成本上考虑,如何效益最大化。一方面向用人单位释明拖欠工资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应减轻诉累专心经营,另一方面向劳动者解释如何最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益。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约定七天内用人单位支付第一笔款项。第二天,用人单位领取调解书时,法官再三叮嘱他要及时支付。
  审判庭结案压力很大,但对待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想着判了就结了,把大量工作推向二审或执行环节。调解工作虽然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耐心,但是把情法理说透彻,避免了当事人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程序压力和时间耗费,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能化解双方矛盾。即使调解不成功,也多少可以缓解当事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法律虽然冷冰冰,但法官可以很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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