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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青春月,学习正当时

    发布时间:2021-03-24 14:37    浏览次数:

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而日有所长,三月青春月,学习正当时。3月19日,汉阳区检察院第四期检察官讲堂如期开讲。

检察官讲堂上,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焱冰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对比新旧法律条款,结合具体案例,解读法条修改回应的社会问题,为青年干警带来了一堂内容丰富的刑法教学课。

辩论环节:马大哈系东山市一无业游民,整天幻想一夜暴富。2016年9月的一天,马大哈从电视上看到该市首富王明的专题采访后,也想通过创业改变自己的命运。之后,马大哈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因为没有资金而无法运营。马大哈多次找到王明要求投资,被王明拒绝。随后,马大哈持续跟踪王明,掌握了王明的住所信息及其作息习惯。2016年11月11日晚,马大哈随身携带自制炸药,翻越围墙进入王明别墅,将王明捆绑。马大哈把炸药引线拿在手上,说如果王明不投资给自己公司,就引爆炸药同归于尽。王明非常害怕,赶紧说卧室抽屉里有10万元现金,要马大哈拿走。马大哈不要,拿出早已起草好的投资协议,要求王明投资100万元给自己所在公司。王明为了保命,被迫在投资协议上签字。次日,马大哈找王明要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控方:马大哈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辩方:马大哈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来自第一检察部和第二检察部的4位干警,以“一对一”对抗的形式展开了2场辩论。比赛中,控方主张构成抢劫罪,辨方则主张不构成犯罪,双方以行为人马大哈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投资协议是否认定为财物等问题为切入点,充分阐述己方观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参赛选手们各显身手,有的思维缜密,有的气势如虹,有的妙语连珠,比赛过程精彩纷呈,充满了智慧与法理的交锋、激情与理性的碰撞,展现了青年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风采。
      下一步,汉阳区检察院将把党史检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入业务培训,深化感悟式、体验式教学,利用检察官讲堂、案例研讨、青年读书会等活动平台,引导检察官逐步提升知识结构,积累办案经验,确保检察队伍时刻保持业务能力满格,实现理论与实务的相互转化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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