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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应有道,破坏公益需担责

    发布时间:2020-09-15 09:44    浏览次数:

汉阳区检察院两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

走歪致富路,农地变货场

    近日,汉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王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七人合议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该院4名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职。


走歪致富路,农地变货场

2011年,被告人张某承包了村内部分土地用于石料经营活动,租期至2016年2月止。2015年5月,被告人刘某找上张某,提议将这块场地平整并出租。随后,二人违反土地法规,在地块内将土地平整、硬化后作为货场或建筑活动板房对外出租牟利。经测量,占用农用地面积超过25亩。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刘某等人违反国家土地保护政策,擅自对土地进行硬化,从事经营性活动,破坏耕作层,失去土地利用条件,造成农用地严重毁损,遂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

 

非法采矿获利百万,致资源被破坏

2015年至2017年,王某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进行石料开采,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并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王某等人违反国家相关资源保护政策,未获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石料开采活动,破坏矿产及土地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不可逆毁损及土地资源失去利用条件,遂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

公益诉讼显威力,受损土地焕新颜

8月25日,办案检察官与专业机构、当地村民代表一同对受损土地的复垦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复垦工作有序进行,复垦土地达到修复方案条件,生态破坏得到基本修复。

复垦土地对比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损害,一般由受害方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在这两个案件中,受损的利益为国家利益,我们发布诉前公告后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所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办案检察官表示,诉讼不是目的,保护公益才是关键。检察机关希望能通过此类案件的办理和宣传,向社会公众普及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参与保护意识,形成对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合力,从而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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