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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7 09:59 浏览次数:次
随着疫情形势向好,武汉市及时调整了支持复工复产的一系列措施,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的同时,汉阳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用心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远程咨询连线忙
“我公司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疫情期间一直空置未能办公,可以要求减免租金么?”“针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有相应的减免政策;针对承租个人房屋的,鼓励双方友好协商,考虑不可抗力因素适当减免部分租金。”
“公司2、3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给我,我能够要求公司支付么?”“就武汉地区来讲,绝大多数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针对此种情形,2月份应按照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工资,3月份按照当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支付生活费。”
近日,汉阳区公益律师吴曼莎通过“手机上的社区律师”小程序、法律服务热线(027-84528900)、微信等方式,解答企业和劳动者提出的合同履行、房屋租赁、工资报酬、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咨询问题60余起,让企业和居民足不出户就得到有效的法律咨询建议。
02
公法站所答疑惑
4月15日,汉阳区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位代表来到汉阳区龙阳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据了解,该集团的一名员工,因一时疏忽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规定,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拟判处缓期。由于该员工日常表现情况良好,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申请接收该员工回汉复工。“该员工此次的行为对集团公司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回汉复工后,集团公司能否信任并重用他?公司的其他员工要如何安抚?”
针对以上问题,龙阳司法所刘兵金所长耐心的给出解答和建议:该员工被接收回汉后,仍会受到考察机关(司法所)的监督考察直至期满。鉴于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集团公司可让该员工做一份书面检讨并存档,必要时可在集团内通报,对公司其他员工起到警示作用;尽可能多的在公司内部传播抗击疫情,众志成城的正能量信息,正确引导员工认识疫情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树立员工抗击疫情的信心。同时,也希望集团公司能全力配合考察机关(司法所)对该员工进行监督考察的相关工作。
03
“同心”律师齐心帮
汉阳区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有员工有近百人,武汉封城期间部分员工因出差、休假等事由滞留在外。现公司已全面复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许多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员工社会保险如何处理?公司因经济困难可否进行裁员及处理程序如何?员工经劝返劝岗不到岗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并非个例,针对企业关心的疫情法律问题,“同心”律师申威和齐凤群向企业免费提供了回复。
1.关于社保缴纳
根据社部发﹝2020﹞11号文件,公司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可免征。根据医保发〔2020〕6号,公司自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需要注意的是生育险不在免或减之列。
2.关于裁员
疫情防控造成公司经济困难,根据人社厅明电[2020]5号,人社部发〔2020〕8号,武人社发〔2020〕2号的精神,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即意味着可以裁员。同时根据《劳动法》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依法定程序进行裁员。
3.关于员工不返岗
在企业提供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符合复工复产的条件下,企业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根据人社部发〔2020〕8号,《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可依法予以作出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汉阳区司法局、区律师行业党委针对现阶段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将“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引入“汉阳手机律师”小程序,在微信小程序开设“企业直通车”,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治体检”,开展法律指导和实务解答,帮助排查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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