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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法院高效执行 保障民工安稳过年

    发布时间:2020-01-17 09:01    浏览次数:
  1月15日,汉阳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肖某代表13名农民工领取了被拖欠的37万多元工资,并对汉阳法院及执行法官刘丹表示感谢。
2016年12月,承包商肖某与某劳务分承包公司签订了钢筋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了汉阳的一处钢筋工程。工程完成之后,该公司仍拖欠肖某约40万余元工程款未支付。肖某将该劳务分承包公司起诉到汉阳法院,2019年1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该劳务分承包公司到期仍未履行协议。
  11月27日,肖某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某劳务分承包公司支付工程款40多万元。经了解申请人肖某所申请执行的案款是用来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眼看春节临近,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法官刘丹迅速联系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义务,并于当天约谈了双方当事人。
  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某公司有一笔工程款还未支付给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前往调查,并下达冻结工程款裁定书及履行通知书。某公司表明被执行人某劳务分承包公司已结算退场,还未付的工程款是质保金,尚未到期,还不能支付。而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仅剩400余元,无可供执行财产。
  为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执行法官冻结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对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并多次约其做工作,向其说明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春节期间限高消费对其自身也不方便等。
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最终同意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向申请人支付37万多元。2020年1月14日被执行人一次性向法院支付了全部案款,通过一个半月的执行,该案全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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