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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1-18 10:28    浏览次数: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认罪认罚制度推进以来,检察官感受最深的是,要适应90%的刑事案件在讯问时有值班律师、辩护人在场见证,检察官会更多地注意与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辩护人的沟通交流。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说,不仅每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汉阳区检察院还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制作成宣传册,向嫌疑人发放,让其提前充分了解制度的相关内容和法律后果。这样宣传的效果是非常好的,一些犯罪嫌疑人会主动询问检察官:我能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驻所检察官更会在看守所进行政策、法律宣讲。汉阳区检察院还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据了解,汉阳区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促成刑事和解案件4748人,无嫌疑人上诉、被害人抗诉情形发生。办案效果,不只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更重要的是量刑建议是否精准。而这就需要发挥检察机关量刑协商的主动性。要做到这点,首先要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重点针对量刑规则和标准进行协商,对不同类别案件分别确定统一的量刑标准,明确不同情况下从宽量刑的幅度。其次是及时、全面、客观审查量刑证据,准确把握量刑情节,及时委托社会评估调查,依法考量提出量刑建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要注重审查嫌疑人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对表面认罚、暗地里串供,毁灭证据或隐匿、转移财产、不予赔偿的嫌疑人,停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防止好的制度在应用时出现偏差。听起来案件处理各方面都已经非常周到全面了,那么最后要注意的就是,工作程序规范化,强化试点工作的配合和监督。除了与区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协调配合、加强内部监督外,重要的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汉阳区检察院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妨害公务等32起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并将案件处理结果、是否采纳意见的情况及理由等告知参与公开审查各方,通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增强社会群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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