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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哥来啦|遗嘱上的这栋房子 到底该归谁?

    发布时间:2018-08-13 09:33    浏览次数:
  大家都知道,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遗嘱订立之后,是不是一定就能按照执行呢?
  老许和王林是重组家庭,婚后无子女,夫妻俩一直和王林的侄女王青青一起生活。几年前,重病的老许立下遗嘱,在他去世后要将自己和妻子共有的房子给予和前妻生的小儿子许鹏。
  几个月后老许离世,王林和侄女王青青依旧在这栋老宅里生活,一直也相安无事。过了几年,许鹏开始考虑结婚的问题,手头缺钱的他,想起了父亲留给他的房子。
  可是当许鹏按照遗嘱找到王林索要房子时,王林死活不同意,两人起了争执。许鹏表示自己现在要结婚,要按照父亲留下来的遗嘱拿回房子,但王林坚称这个房子自己也花了钱,房产证上还有她的名字,她凭什么要搬走呢?
在争执过程中,王林突然发现老许留下来的遗嘱上写的房子地址是7栋301,但自己家的地址是6栋301。这不经让王林和侄女王青青怀疑这份遗嘱的真实性。许鹏没有如愿拿到房子,只好带着疑问离开了。
  吃了闭门羹的许鹏,心里七上八下的,父亲病重的时候写的遗嘱。很有可能是糊涂了出现了笔误。但是现在白纸黑字的,这遗嘱还有效么?刚走出几步,王林的侄女突然找上了他。
  这五年,我一直和你爸和我姑姑一起生活,我能保证你爸遗嘱上写的就是这栋房子。到时候你继承了房子,可不可以分我一份?
  你搞笑吧,你跟我爸是什么关系,我凭什么分你一杯羹?
  当初你爸生病的时候,都是我照顾着,你来过几次?按道理他的遗产本来就应该有我的一份!
  我平时天天都在工作,我很少回来,但是你是什么德行我也知道,你天天在外面玩,你根本就不会照顾我爸。
  一位是老许生前现任的妻子,一位是老许和前妻生的儿子,一位是自称在老许生命最后时刻照顾他的人。三个人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这份写错了的遗嘱到底成不成立呢?这栋房子又到底该分给谁呢?
法哥有话说
   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嘱继承和遗赠协议优于法定继承。在本案中,老许的遗嘱系自书遗嘱,由老许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结合老许生前居住房屋的客观事实和遗嘱具体内容,认定遗嘱内容错误为笔误,法院对遗嘱真实性予以认定。
  但是,登记在老许名下的诉争房屋属于老许和王林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遗嘱中老许对他个人遗产处置的内容有效,而对王林所有的二分之一份额进行处置的内容无效。法院判决由许鹏依遗嘱继承诉争房屋的二分之一份额。
  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本案中的王青青,如果有证据证明她对老许尽了赡养义务,那她就有权分得适当遗产。如果无法拿出有力证据,则王青青不具备分得遗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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