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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青春无“毒”——当庭审现场化身法治“课堂”

    发布时间:2024-03-13 10:10    浏览次数: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涉毒品犯罪,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3月12日,一件未成年人涉毒品犯罪案件在洪山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法定代理人、学校代表与社区代表共同参与法庭教育。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被告人刘某、朱某多次在本市洪山区某酒馆附近,向他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

        法庭调查阶段,检察官围绕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情节充分举证,有力指控犯罪。

        “近段时间,涉依托咪酯电子烟的毒品犯罪在未成年人群体中较为常见,未成年人因身心发育尚不健全,容易受不良环境影响,乃至沾染毒品、走上毒品犯罪的深渊。”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向两名被告人讲明了吸食毒品的危害结果,详细释明毒品犯罪的严重性,告诫其汲取教训、及时悔改,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我相信我儿子通过今天的法庭教育真的认识到了错误,感谢司法机关对我们的帮助。”庭审最后,两名被告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认罪认罚,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对法庭教育活动给予肯定。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联合法官共同对两名法定代理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近期,针对未成年人涉毒品犯罪的特点与趋势,洪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相关犯罪治理与预防工作,引导青少年树立“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观念,为构建更加严密的全民禁毒防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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