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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 洪山交警坚守一线护平安

    发布时间:2023-01-03 11:14    浏览次数: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为保障元旦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洪山交警节日全员在岗,加强交通疏导,强化路面管控,打击重点违法,全力以赴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路。

        疏导保畅不松懈

        “您好,这条路是严管路段禁止停车,请尽快驶离。”12月31日晚8时许,在洪山区街道口银泰创意城门口,59岁的民警董英强正在对沿线违停车辆进行劝离。

        元旦期间,各景点、商圈周边交通压力倍增,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洪山交警及时研判节日期间交通流向、流量变化规律,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强化辖区街道口、欢乐谷等易堵点段的疏导、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大队提前联系各景区、商区等管理方实施联动,优化进出车辆交通组织,发动管理单位、交通志愿者协助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人员安全通行。

        同时,全部警力下沉路面一线,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指挥疏导,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此外,强化警保联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防止“小事故”引发“大拥堵”,全力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巡逻管控不缺位

        为加强节假日期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洪山交警持续推进辖区路面巡查机制,依托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通过“线上与线下互补”“智能与实兵结合”的模式,加强辖区各路口、路段的网上巡查管控,切实做到路面隐患“早发现、快处置”。

        12月29日14时50分许,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指挥室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欢乐大道欢乐高架起点段,一名男子正在拆卸道路中央的隔离护栏,于是迅速调派附近巡逻警力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男子行为进行制止,并将其带至路边问询。经了解,男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当天驾车行经此路段,因未找到车辆掉头的地方,便擅自将中央隔离护栏拆除,欲走捷径到对向车道,谁知护栏还没拆卸完,就被交警发现。

        民警当场指出司机李某故意移动交通设施属于违法行为,责令李某将拆卸的护栏恢复原貌,随后将其带回中队接受调查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打击违法不停歇

        元旦假期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出行需求增多,针对节假日期间的交通违法特点,洪山交警通过定点查纠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酒后驾驶、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强有力的严管态势。

        12月31日21时许,在沙湖大道检查点,一中队民警程坚对一辆号牌为鄂A9***93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轿车驾驶员聂某存在酒后驾车嫌疑并企图蒙混过关经过卡点,于是立即将其拦截。经现场吹气检测,聂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将依法吊销聂某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23时10分许,在珞狮南路检查点,执勤交警对一辆号牌为鄂A8**8L的小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有酒驾嫌疑,随即要求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在进一步信息核查中,民警发现李某的驾驶证居然属于暂扣状态。随后,民警依法对李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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