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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交警“情指行”警务模式 精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2-12-07 15:33    浏览次数:
        年关将至,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又有所抬头。12月3日,在“黎明行动”中,洪山交警成功查获货车超载2起、客车超员7起。

        当天凌晨5时30分,在欢乐大道红庙立交至园林路路口,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孟达明发现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边停车,形迹十分可疑,于是立即上前查看。面对检查,驾驶员陈某谎称只是停车休息一下,但细心的民警却发现该车辆轮胎扁平明显,有超载嫌疑,遂将车辆带至停车场过磅。

        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足50吨,称重总质量竟有108吨,超载率达100%以上,可谓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立即卸货转运。

        6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鄂A3Z**8的小客车经过检查点,引起了执勤民警王宇翔的注意。只见该车尾部明显下沉,有超员的嫌疑,于是迅速将其拦停进行检查。民警打开车门后,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看到交警检查,有乘客竟试图趴在座椅下躲藏企图蒙混过关。在交警指挥下,车内乘客依次下车。经清点,该车辆核载5人,实载18人,严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驾驶员尹某称,车上乘客均为附近某工地务工人员,为了节省路费,就全都挤上了同一辆车。民警现场对司乘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和提醒,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尹某超员载客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监督其对车内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据介绍,为切实做好辖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洪山交警依托“情指行”一体化作战机制精准研判、精准出击、精准防控,以“零容忍”态势,严厉打击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

        自实行“情指行”警务模式以来,洪山交警统筹辖区道路情报信息精准研判、指挥调度,提升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效能,有效防范清除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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