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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召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02-23 16:10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2-23 16:10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2021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2年2月16日,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召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对照已实施的条例,提前学习悟深悟透《新条例》精神,力求为条例的全面推行做足知识储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更便利的服务。
《新条例》是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将商事制度改革成熟举措法律化,其意义不亚于商事登记领域的一部“民法典”。该条例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将同时废止。
对比目前已实施的商事登记相关条例,《新条例》从多个方面体现出“新”。一是简易注销程序更优化。包括材料要求、注销程序,公告时间都比原来更简化快捷,方便市场主体便捷有序退出。二是首设歇业制度。给予市场主体营业自主权,降低经营维持成本,人性化、创新性应对市场主体登记需求。三是撤销虚假登记制度化。及时撤销情况属实但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市场主体,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严肃登记秩序。四是推行主动监管。以市场主体公共信用风险状况为标准实施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监管效率,保障监管公正性。
收件窗口是服务市场主体的第一窗口,也是审核把关的第一道关口,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洪山区市场环境氛围好坏的营造。通过此次学习培训,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积极学习,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内容烂熟于心,才能为辖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洪山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2022年2月16日,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召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对照已实施的条例,提前学习悟深悟透《新条例》精神,力求为条例的全面推行做足知识储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更便利的服务。
《新条例》是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将商事制度改革成熟举措法律化,其意义不亚于商事登记领域的一部“民法典”。该条例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将同时废止。
对比目前已实施的商事登记相关条例,《新条例》从多个方面体现出“新”。一是简易注销程序更优化。包括材料要求、注销程序,公告时间都比原来更简化快捷,方便市场主体便捷有序退出。二是首设歇业制度。给予市场主体营业自主权,降低经营维持成本,人性化、创新性应对市场主体登记需求。三是撤销虚假登记制度化。及时撤销情况属实但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市场主体,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严肃登记秩序。四是推行主动监管。以市场主体公共信用风险状况为标准实施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监管效率,保障监管公正性。
收件窗口是服务市场主体的第一窗口,也是审核把关的第一道关口,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洪山区市场环境氛围好坏的营造。通过此次学习培训,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积极学习,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内容烂熟于心,才能为辖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洪山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