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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讲座

    发布时间:2020-12-05 10:46    浏览次数: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洪山生态环境分局邀请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李秀红律师为全体干部职工做了宪法专题法治讲座,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李秀红律师从宪法修正案的概念、分类、源流、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对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充分解释。并要求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必须要自觉强化宪法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的修宪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宪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洪山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董瑞兵在宣讲会上强调,一是要树立法治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实施同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确保宪法在环保系统得到全面实施。二是要坚持依法履职。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权力,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每一项工作都透明、合理、合法。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时刻谨记肩负的使命和重任,切实当好遵守宪法的引领者、示范者,用实际行动兑现自己的誓言。此次讲座,增强了全体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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