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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司法局珞南司法所化解涉疫物业纠纷助力 复工复产 企业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0-07-04 14:58    浏览次数:

“病毒无情人有情,正是司法所调解员不辞辛苦地工作,为我们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为武汉的复工复产添砖加瓦。”7月3日下午,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将印有“调解不畏艰辛 助力复工复产 ”的锦旗送到洪山区司法局珞南司法所调解员手上,感谢司法所历时20多天用调解促合作,用真情化纠纷。
 
一纸催款通知书 企业合作显危机
6月3日,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所租商场的催款通知书,要求其支付2月1日至5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由于2月至4月物业费(本该于2月1日前付清)迟迟未缴产生的滞纳金,共计近3万元。通知书中称,如逾期未缴纳滞纳金,商场将按照物业服务协议及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停止该公司写字间的相关服务。
带着这张催款通知书,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急忙来到珞南司法所寻求调解,避免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
 
“我要我觉得” 双方各不让步
了解矛盾的基本情况后,司法所主动约见双方当事人,听取双方意见。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表示,2-4月疫情期间公司未开门营业,并没有享受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因此公司对于这期间产生的物业费难以接受,要求商场减免物业费。商场方表示,疫情期间物业公司的工作一直在运转和维护,经营成本远高于非疫情期间。同时,公司已经做出了对写字楼所有租户至少减免2.5个月房租的优惠政策,物业费不可能再减免。
双方各执一词,关于物业费用的分歧较大且互不相让。不仅对彼此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困扰,调解也陷入僵局。
 
调解搭建平台 维系合作关系
在此情况下,调解员以法、以理、以情,促成双方互相体谅,共渡难关,维护长期合作关系,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前提下,继续就物业服务事项加强沟通。
一方面,针对科技公司提出的减免物业费要求,调解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告知其违约的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角度,正是由于物业公司在疫情期间做了大量工作,才使得公司能够快速重新恢复经营。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向商场物业解释公司方作为小微企业,因遇疫情经营停摆,收入和现金流中断,账上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情况,希望商场方给予一定的宽限和支持,求同存异,着眼于长期利益,不要因小失大。
经过多番沟通、疏导,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愿意继续开展合作,共谋发展。为表诚意,科技公司一次性缴纳了5月1日至7月31日三个月的物业费费用,并表示将按物业服务协议按期缴纳后续费用。商场方也表示,同意科技公司暂缓缴纳2-4月疫情期间的物业费,并继续为公司提供正常的物业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至此,双方成功和解,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避免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调解何惧艰辛,纠纷无论大小。”珞南司法所有效化解矛盾,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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