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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参与情况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6-29 09:3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制度的文件精神,6月28日下午,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召开“认罪认罚制度值班律师参与情况研讨会”,共同协商相关事宜。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祥林,副检察长徐江,区司法局副局长闫黎,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熊远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通报了近三年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参与情况,第三检察部介绍了疫情期间值班律师履职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双方就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如何进一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并发挥值班律师的职能进行充分讨论交流,重点对防疫期间值班律师的值班时间、具体地点、工作方式、履职保障、如何规范启动程序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四点共识:
1、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诉讼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监管场所的配合协作,保障值班律师制度的顺利运行;
2、在监管场所、检察机关设立网上值班律师平台,确定律师网络在岗时间,健全、规范相关工作制度,解决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程序和实体问题;
3、强化监督保障,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台账、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积极性;
4、建立联系人制度,公共法律服务科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各自确定联系人,强化沟通反馈,及时理顺机制,实现共同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司法合力。

区司法局副局长闫黎表示,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律师值班制度,整合力量实现重点场所内外网络全覆盖,确保联络畅通;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律师专长发挥针对性法律援助;通过强化监督保障,实现律师办案过程中的诉讼权利,有效促进司法的公开公正、高效权威。

区检察院吴祥林副检察长向司法局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度重视表示感谢,他指出检司之间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在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过程中,不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真正做到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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