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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区这些单位和个人被市普法办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9-03-26 10:19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3-26 10:19 浏览次数:次
近日,市普法办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武汉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全市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以来,涌现出的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区委宣传部、珞南街、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局5家单位被评为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关山街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杨元兵、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柳岚(女)、洪山区工商和质监局法规科科长付梅良、区司法局张家湾街司法所负责人陈洁、区司法局狮子山街司法所负责人李四萍(女)5位同志被评为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据了解,自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职能,紧密配合,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为推动全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接下来,区普法办将利用“洪山普法”公众号选登以上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升动力、激发活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区委宣传部、珞南街、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局5家单位被评为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关山街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杨元兵、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柳岚(女)、洪山区工商和质监局法规科科长付梅良、区司法局张家湾街司法所负责人陈洁、区司法局狮子山街司法所负责人李四萍(女)5位同志被评为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据了解,自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职能,紧密配合,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为推动全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接下来,区普法办将利用“洪山普法”公众号选登以上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提升动力、激发活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