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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2018孝感市扫黑除恶第一案”庭审现场 ——洪山区司法局加强对区属律师代理涉黑案件指导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1 16:13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11-01 16:13 浏览次数:次
10月31日8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严某某、王某某、梁某某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8项罪名一案,在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开庭审理,这是孝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第一起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此案犯罪嫌疑人严某某的辩护律师为洪山区属湖北景盛律师事务所王汉生、冯爽律师。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辩护律师所属事务所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10月30日上午,洪山区司法局接到孝南区人民法院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律管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赶往孝南区,旁听次日的庭审,做好对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开庭前,区司法局律管人负责人熊远峰对区属2名办案律师提出要求,要求其依法依规提出辩护代理意见,在法庭上严守法律法规,不得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擅自退庭、罢庭,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若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司法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从上午8点半持续到下午6时30分左右,全程紧张有序、庄严肃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严某某等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扰乱当地群众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洪山区司法局也将持续关注案件的后续发展,进一步加大律师教育培训和案件办理指导监督力度,提高律师行业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