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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4 15:00 浏览次数:次
近日,武汉1名驾驶人因两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却仍驾车,路遇交警检查,不免“做贼心虚”,冲岗逃离并准备换人,被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成功消除一起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11月8日上午,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民警樊志强、王晓明带队,在辖区道路开展查缉行动。9时20时分许,查缉民警在后台发现一辆车牌为鄂E1W***白色小型越野客车轨迹异常,在拦截该嫌疑车辆时,该车无视交警指挥手势直接冲岗逃离。随后,民警在一条背街小巷里找到该嫌疑车辆和驾驶人。查获时,该驾驶人试图通过换人否认是其开的车,被民警当场识破并进行调查。
原来,驾驶人丁某某因2016年和2020年先后2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却仍抱挠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没想到在武汉东西湖区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丁某某因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不服从交警指挥、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等多项交通违法,将面临行政罚款17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目前,该机动车已被东西湖交警依法拖移至停车场,并督促年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的,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可并处拘留15日以下,可拖移机动车。
来源:平安东西湖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