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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辟“绿色通道”,为涉企社矫对象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2-07-25 15:41    浏览次数:

东西湖区第一场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公开听证会于7月12日下午召开,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胡某的外出工作难题提供了“标准”解答。 

 

     胡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缓刑,按照规定在东西湖区长青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近期,胡某遇到了难题,其一直跟进的重点大客户在随州,当前正值行业旺季,亟需推动项目落地,但公司仅有胡某一人负责相关技术,其必须去现场与客户沟通确认设计效果,且需要持续跟进项目进展、解决突发性问题。依据《社区矫正法》规定,胡某不得擅自离开武汉市,如每次请假后再出去,可能无法及时响应客户需求,非常影响工作效率。

    

     在得知胡某的难题之后,东西湖区社矫局和长青司法所根据其具体情况再次向其深入解释了经常跨市县活动审批政策,并迅速行动,积极协助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向区检察院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并于7月11日与区检察院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前往胡某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公司业务情况。

      

      7月12日下午,社区矫正对象胡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公开听证顺利召开。听证会上,社区矫正检察官介绍胡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征求意见审查案件基本情况,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及理由,并对省、市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介绍。区司法局代表对胡某入矫以来的表现、可以通过审批的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

 

      听证员围绕监管措施、检察监督工作进行提问并开展讨论,一致认为申请人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申请真实合理,对社区矫正对象胡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无异议。

 

      根据听证会结果,区社矫局积极推动对社区矫正对象户外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同意审批。胡某对区社矫局、区检察院和司法所的工作表示了感谢,表示外出期间将积极主动汇报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努力工作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为民”不仅仅是口号,更是行动宗旨。在面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工作的难题上,东西湖区社矫局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下一步,东西湖区社矫局将会进一步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在简化外出审批流程的同时,强化技术监管手段,确保“放得出”更要“管得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东西湖司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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