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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检普法微剧场 | 五一特辑:卷烟PK电子烟,我们都不要!
发布时间:2022-05-06 17:1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5-06 17:17 浏览次数:次
2022年5月1日,
《电子烟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不管是卷烟还是电子烟
我们都要认清危害,学会说不!
来看东西湖检察自编自演的普法小短剧
让少年的你远离各类烟草制品,健康茁壮成长02: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来源:东西湖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