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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承运人失联失信 法院为企业助力护航

    发布时间:2022-01-19 11:06    浏览次数:

 2021年,原告深圳某公司委托陈某为自己提供仓储和物流配送服务,并将价值数十万元的粮油发送至陈某指定仓库,由陈某按照公司要求进行配送。业务正顺利开展时,陈某突然失联。仓储公司因陈某拖欠租赁和运费拒绝放行深圳公司的粮油。深圳公司与被告仓储公司交涉数月无果,又因粮油的保质期临近,2021年11月诉至法院。

 东西湖法院张长湖人民庭张法官审理本案,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深圳公司希望尽快放行粮油,以免过期造成更大损失,而仓储公司不知道粮油的所有人是谁,担心放行后,陈某回来就此事再起纠纷,不敢轻易处理。张法官开庭审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明确这批粮油的所有人,并且现场查勘确定了粮油的实际数量和品种,还向被告仓储公司进行释法,对于他们与陈某之间租赁和运输费用的纠纷可以另行解决。最终依法裁判粮油系原告深圳公司所有,由被告仓储公司协助原告拖走货物。

 目前,该批粮油已经顺利拖走,避免了因过期造成的损失,原告深圳公司送来锦旗“为企业保驾护航、给企业排忧解难”。因承运人失联失信引起纠纷,东西湖法院依法裁判不仅有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是有效提升东西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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