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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发布时间:2021-11-23 16:19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始终坚持专人专岗,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啄木鸟”、“晴雨表”作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该院多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座谈
 
共议未成年人保护途径
  5月,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前往区职校,共同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座谈环节,区教育局、司法局等辖区多家职能部门共商保护未成年人的途径。

人民监督员胡娜提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共同努力,区检察院积极充分延伸法治触角,送法进校园,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意义重大。

 

训诫
 
共同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6月,人民监督员刘故珍受邀参加一场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训诫活动。刘故珍本着“教育、保护、挽救”原则,劝诫涉案未成年人小浩(化名)一定要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不能让自己的人生留下犯罪的污点,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后更要规范言行、遵纪守法,做有益于社会的人。

8月份,武汉疫情反复,未检检察官收到了一封来自防疫一线的信,还在考察期内的不起诉人小浩已经投身疫情防控,在社区做了一名防疫志愿者。得知这一消息后,人民监督员刘故珍表示,“看到一名未成年人被挽救,感觉自己的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

 
 

 

听证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9月,在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一场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牛刚指出涉案未成年人小李(化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造成的不良后果,告诫其在今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回报父母、回馈社会。

同时督促监护人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教育,配合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个性化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小李当场表示悔罪,监护人表示将积极帮助小李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宣讲
 
打好未成年人保护“组合拳”
  11月,人民监督员刘故珍受邀参加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送法进社区宣讲活动。活动现场,该院未检检察官为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防性侵教育课,有针对性地介绍了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的多种途径。

会场气氛热烈,人民监督员刘故珍表示,“区检察院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举措实、效果好、方法多,这次的法治课内容丰富、指导性强,能有效弥补家长群体的法律知识空白,与检察机关一路同行,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力量,我与有荣焉!”


来源:东西湖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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