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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业主与物业,冤家宜解不宜结 送法上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5-12 10:44    浏览次数:
  近年来,物业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业主和物业公司各有各的委屈,如同一对拆不散又和不好的“冤家”。近日,东西湖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主动送法上门,来到金银湖某小区与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进行座谈,全力促进物业纠纷协调解决。

  2021年4月8日,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金银湖某小区的部分业主起诉至东西湖法院,法院受理后案件由立案庭三位法官承办。五一劳动节前夕,法院收到部分业主反映意见,希望法院能够考虑业主日常工作情况和物业纠纷案件审理的特点,就近安排庭审。“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怎样才能有效的对群众需求做出回应呢?立案庭当即决定组织一次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座谈会,并对该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立案庭的三位承办法官李恩刚、周尧、李程程利用五一假期的时间,精心准备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知识问答》,5月6日下午,座谈会顺利召开。在简短的互相介绍后,三位承办法官兵分三路,同各自案件的当事人一同参观小区,详细了解物业服务情况和业主争议意见焦点,听取业主的抗辩意见。

  三位承办人历时一个多小时,用脚步丈量了小区的每一个角落,对小区业主的意见有了初步了解。之后又返回会议室,汇集问题,询问物业公司,承办法官再从法律角度进行释理。通过座谈,业主和物业公司充分交换了意见,减少了分歧,会议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钟,物业公司承诺就业主的合理诉请向集团公司汇报。

  会议现场,承办法官向参会代表分发了法律知识问答的小册子,希望大家学法、用法,理性、正当的维权。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院的组织下,协商解决物业纠纷案件。

  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东西湖法院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下沉,聆听群众呼声,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和便捷。

来源: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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