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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检察院召开首次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
发布时间:2020-11-12 17:14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11-12 17:14 浏览次数:次
10月30日下午,东西湖区检察院召开首次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与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就辖区内停车泊位占用盲道问题进行诉前磋商。两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调查核实情况,指出行政机关履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与会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就争议事实、法律适用、监督内容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的磋商意见。
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友珍指出,案件磋商会是多元化保护公共利益的一种新模式,其优势在于明确责任、简化流程、立行立改。今后该院也将适时运用磋商形式,减少“文来文往”的纸面监督,增强与行政机关“人来人往”的面对面沟通和监督。
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磋商的监督形式表示欢迎,下一步该局将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尽快拆除占用盲道的停车泊位,并加强对辖区内同类问题的巡查和执法力度。
与会的人民监督员纷纷为此次案件磋商会的监督形式“点赞”,认为是检察机关“有温度的执法”的具体表现,能够保护公共利益,增强社会治理效果。此次磋商会的召开,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创新工作的有益尝试,不仅节约了办案资源,也推动了行政机关迅速整改,使受损的公共利益尽早得以恢复。
磋商会召开后两天,该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再次实地走访发现,之前占用盲道的停车泊位已被拆除,人行道恢复了其原有功能,真正实现了“还道于民”。
会上,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调查核实情况,指出行政机关履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与会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就争议事实、法律适用、监督内容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的磋商意见。
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友珍指出,案件磋商会是多元化保护公共利益的一种新模式,其优势在于明确责任、简化流程、立行立改。今后该院也将适时运用磋商形式,减少“文来文往”的纸面监督,增强与行政机关“人来人往”的面对面沟通和监督。
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磋商的监督形式表示欢迎,下一步该局将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尽快拆除占用盲道的停车泊位,并加强对辖区内同类问题的巡查和执法力度。
与会的人民监督员纷纷为此次案件磋商会的监督形式“点赞”,认为是检察机关“有温度的执法”的具体表现,能够保护公共利益,增强社会治理效果。此次磋商会的召开,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创新工作的有益尝试,不仅节约了办案资源,也推动了行政机关迅速整改,使受损的公共利益尽早得以恢复。
磋商会召开后两天,该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再次实地走访发现,之前占用盲道的停车泊位已被拆除,人行道恢复了其原有功能,真正实现了“还道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