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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发布时间:2020-10-29 09:40    浏览次数:

近三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和平安创建方面有哪些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们又将如何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带着问题,记者专访了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肖小霞。

记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肖小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着力破解专项斗争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摸清显性及隐性“黑财”,做到精准“打财断血”;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开展行业综合整治,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完善办案机制,做到“打”“建”并举,抓源治本,不断推动东西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记者:取得的成效如何?

 

肖小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89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4件59人,涉恶案件5件30人。我院秉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方针,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攻势,有力净化了全区社会治安及营商环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全区人民群众安全感贡献了力量。

 

记者:办理的典型涉黑恶案件有哪些?

 

肖小霞:例如,黄某兵等11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案,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西湖区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在办理陈某等24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涉黑案件过程中,我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查处、扣押相关涉案财产,共同查清财产情况。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于涉案财产全面收集证明其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有关证据,对涉案财产提出处置意见,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记者:在开展扫黑除恶的工作中,积累了哪些经验?

 

肖小霞:在开展扫黑除恶的工作中,我院在以下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建立完善黑恶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成立办案专班,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专项斗争;二是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全面查清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甄别、区分确定涉案财产的属性,深挖黑财;三是在办案模式上,实行捕诉合一,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四是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及普通刑事犯罪的界限。

 

记者:在平安创建方面有哪些值得持续开展的好做法?

 

肖小霞:我院严格按照“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在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后,通过检察建议等监督形式,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开展综合整治、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长效机制;通过广泛发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及时获取群众集中反映的黑恶问题线索,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和专项斗争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记者:下一步,检察院将如何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肖小霞: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落实推进“六清”工作为抓手,打好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和行业治理组合拳,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黑恶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常治机制更加健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临空港”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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