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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宣讲培训 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20-10-29 09:39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10-29 09:39 浏览次数:次
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深入宣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近日,东西湖区检察院“阳光工作室”联合团区委,走进长青街道,为该街道的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部分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开展政策宣讲、制度培训。
该院“阳光工作室”成员李雪莲向参会人员传达了高检院、国家监察委等九部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及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等13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省检察院、省妇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制定目的及背景、义务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流程、保障机制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调对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及处置措施,并结合所办案件中的案例及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自身的工作职责,呼吁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的线索,一定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与会的儿童督导员表示,此次培训增强了自己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及责任感,也为进一步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明了方向,今后会向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东西湖区检察院也将继续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进一步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促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早发现、早取证、早干预,形成社会合力,更好、更及时地保护未成年人。
该院“阳光工作室”成员李雪莲向参会人员传达了高检院、国家监察委等九部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及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等13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省检察院、省妇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制定目的及背景、义务主体、报告情形、报告流程、保障机制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调对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及处置措施,并结合所办案件中的案例及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自身的工作职责,呼吁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的线索,一定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与会的儿童督导员表示,此次培训增强了自己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及责任感,也为进一步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明了方向,今后会向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东西湖区检察院也将继续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进一步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促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早发现、早取证、早干预,形成社会合力,更好、更及时地保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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