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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登报道歉!——东西湖区首例食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9-07 10:55    浏览次数:
   “我们的行为危害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我们深感后悔,在此诚挚的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2020年8月7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当事人熊某、刘某夫妇通过《楚天都市报》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自2018年5月起,熊某、刘某夫妇为了给售卖的卤菜提香增味以谋取利益,在明知罂粟壳为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罂粟壳粉加入卤水中,并将卤制的食物通过两个经营摊点进行售卖。一年多的时间内,购买其卤制品的市民众多。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熊某、刘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2月,熊某、刘某被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判令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公开道歉信在疫情缓解后于8月7日刊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公民最基本的需求,食品安全问题也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以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该案的判决和履行,不仅使被告人认识到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有力地震慑了食品经营者应自觉守法经营,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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