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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东西湖区开庭审理陈某等24人涉黑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9-06 08:53    浏览次数:

8月27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等24人涉嫌参加王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一案在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西湖区办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涉黑涉恶案件。为期3天的庭审期间,市区两级院检察干警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

 

 

2008年以来,王某某等人为聚敛钱财,通过强揽工程、经营码头、经营混凝土等经济活动,逐步积累经济实力,先后纠集、网罗被告人陈某等20余人,逐步形成以王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为攫取经济利益,还成立了多家公司,企图以看似合法的公司经营为组织提供经济支撑,多年来“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为组织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近年来公司的结算金额过亿,其中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此外,该组织还在网络平台对该组织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大肆宣传,展示刀枪棍棒各式凶器,并试图以此在网络上招募更多社会闲散人员加入组织,扩大组织影响力,其直播及视频的浏览量高达数万次,粉丝量逾6000人,影响极其恶劣。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为保证在短时间内有效打击犯罪、保证办案质量,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王某某涉黑案件专班,共同办理该案。专案组制作了案件审查时间进度表,明确每周、每人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力求审查工作按时、有序、高效进行。案件审查过程中,专案组成员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审查证据,并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搜集证据。为了达到良好的庭审效果,实现证据的可视化展示,专案组根据400余页、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制作了详尽的出庭预案,并对证据进行归类、概括、总结,将原始证据材料、图表图片制作成多媒体进行示证。
 
 
 
8月27日上午,该案在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在检察长魏号国的带领下,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四名检察官组成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根据各被告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作用及其认罪态度,在讯问过程中先对各被告人逐一击破后再当庭对质。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展示了物证照片、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各类证据,并当庭播放了视频录像等证据,向合议庭、被告人及法庭旁听人员全面、直观地展示了该组织的犯罪事实及危害后果,使被告人在如山的铁证前低下了头。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其他个罪的认定、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五个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逐一阐述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在答辩环节,针对少数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沉着应战,反应敏锐地抓住了对方的逻辑漏洞,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相关司法解释,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的认定、个案的认定等方面逐一进行反驳,发表了长达1小时的答辩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大多数被告人表示对自己的残酷暴行后悔不已,愿意认罪服法。
 
 
 
庭审中,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团队合理分工、沉着冷静,充分展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工作作风,3天的庭审也是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让旁听群众认清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恶本质,看到了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据了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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