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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八一】军婚法律制度知多少?

    发布时间:2019-08-01 16:52    浏览次数:
  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军婚,制定了哪些有关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一规定表达了这样一个含义:如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非军人要求与军人离婚的,必须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

 

二、不适用“须得军人同意”条款的情形:

(一)从军人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所处的原、被告角度来看,军人向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和军人向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均不适用上述条款;

(二)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而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无须军人同意。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前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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