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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东西湖区卫计委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10-26 14:54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10-26 14:54 浏览次数:次
随着社会发展,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医患之间矛盾日益突出。今年10月1日,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为提高医疗机构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能力,东西湖区卫生计生委于10月24日在区卫计委六楼会议室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此次培训特别邀请到协和东西湖区医院秦继山主任进行讲解,全区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总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区卫计委副主任陈苇出席并讲话。
课程安排上,秦继山主任从三个方面对新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进行解读: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
讲课结束后,区卫计委副主任陈苇强调,新版《条例》在诸多方面严格和新增了医方责任,特别是医方应主动告知尸检、病历复制及封存;医护人员窜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将直接给予最低降低岗位或撤职或暂停执业的处罚等重点内容,我区医疗管理人员与医护人员均应引起重视,积极开展培训学习,及时主动掌握新版《条例》,预防医疗风险,夯实医疗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