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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物业】东西湖区新沟镇街开展红色物业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18-10-22 08:19    浏览次数:
  2018年10月11日下午14:30,东西湖区新沟镇街司法所邀请了区红色物业宣讲团成员湖北东吴宏泰律师事务所罗海涛律师,在新沟镇街红色物业公司二楼讲解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活动中,罗律师首先讲解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由来,接着从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解聘物业公司权利在业主大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分家、业主临时公约开发商必须明示、财产被盗业主被杀物业公司要担责、物业代收水电费不得另加手续费、屋顶广告收益不能全归物业公司、挪用专项资金要罚款和吊证或判刑、绿地变停车场要经业主大会同意、挪用物业用房所得收益服务业主九个方面对《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紧接着,罗律师讲解了《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现场答疑环节,参与活动人员踊跃提出了物业收费标准、小区私家车被刮伤如何处置、房屋因装修原因漏水、物业管理费何时交等问题,罗律师都一一细心解答,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和建议。

  此次活动,让参与学习人员学到了许多平时经常遇见的日常实用知识,为参学人员输送了新鲜的知识血液,同时鼓励物业人员遇事找法,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工作中,更好地服务居民,为构建和谐社区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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