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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5 16:05    浏览次数:
    2017年是“七五”普法实施阶段第一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统一要求,东西湖区普法办在全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2月4日上午,由区普法办牵头,在吴家山中心广场设“12•4”宣传活动主宣传点。全区设1个主宣传点、11个分宣传点。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国税局、区档案局、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交通大队、吴家山街办事处、区法治办、区防范办、区综治办等20余家单位参加主宣传点宣传活动。参加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和编印宣传资料,制作普法宣传品,选派业务骨干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主宣传点现场共悬挂宣传标语4条,设咨询台25个,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420份,宣传品8310份,接受群众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赡养、婚姻等方面的法律咨询20余人次。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学法热情高涨。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使“国家宪法日”更加深入人心,在对宣传资料的学习过程中,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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