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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自然 刻不容缓 | 东湖高新区法院 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10 10:22    浏览次数:

关爱自然 刻不容缓 | 东湖高新区法院
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致力生态环境保护,东湖高新区法院一直在行动!6月5日,东湖高新区法院东湖法庭积极响应武汉市“六五”环境日宣传号召,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前往美丽的东湖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东湖法庭全体党员干警走上东湖绿道,在东湖生态艺术公园、生态湿地公园、生态运动公园各处,向过往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保小知识》、《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宣传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动员引导群众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美丽东湖。

     “您好,我们是东湖高新区法院东湖法庭的干警,请问您了解《民法典》中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吗?”活动现场,东湖法庭干警围绕最新公布的《民法典》中涉环保内容展开细致宣讲,并结合环保审判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面对热心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法官从湖泊保护、绿色低碳生活及垃圾分类等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出发,耐心答疑解惑,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为建设美丽东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逐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 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

     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积极保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碧水蓝天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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