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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遇事故 巧妙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9-04-15 09:36    浏览次数:
 
七旬老太遇事故 巧妙调解化纠纷
 
      2019年3月28日,经过张湾司法所、派出所两天的调解工作,张某某与张翠英终于就双方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9年3月28日,张湾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张某某与邓某某代理人的调解申请。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2019年3月13日15时21分,张某某驾驶鄂AENXX3大型汽车,在张湾街道M上行100米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行人邓某某受伤。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司机张某某负全部责任,现双方因此事申请调解。一方面,伤者邓某某有74岁高龄,此次事故对她的头部造成了软组织损伤,调解当日,肇事司机协助邓某某办理出院手续,由儿媳妇张翠英委托代理此次调解。另一方面,肇事司机张某某系河南森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员工,所驾驶车辆仅购买了交强险,而交强险赔付的损失不足以支撑邓某某老太太的医药费、营养费等项目。纠纷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和诚意,但是具体的赔偿款一直协商未果。
      通过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对当事双方从法理、人情上做工作,不断推动纠纷调解进程。对于邓某某老太太家属一方,工作人员从法律的角度详细阐述了。首先工作人员向老太太家属表明,老太太此次受伤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而且今天的调解双方也都是带着诚意来的,所以我们工作人员会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在这个前提下面,工作人员向老太太家属表明,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五个项目,而老太太达到了74岁高龄,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没有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仅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四项,赔偿金额需在合理合法范畴。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对肇事司机方面则是从人情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其一,尽快处理此次纠纷就可以尽快取出公司车辆,赶上年检,这是我们三方都愿意看到的,而且最大的受益方也是你们公司;其二,邓某某老太太虽然伤情较轻,但是她已经74岁高龄,所受损伤较难恢复,所以希望肇事方能在老太太营养费方面酌情加大补偿;其三,老太太伤在头、面部,并不明确是否有后遗症、病变等情况,因此建议尽早处理和一次性了断;其四,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说,74岁老人没有误工费,但是老太太生活在农村,此次事故也耽误了地里的农活,从人情的角度你们也需要酌情补偿这方面的损失。
通过近两天时间沟通协调,双方就费用的细节也进行不断地协商和核算,最终双方当事人和肇事司机公司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同意支付剩下的赔偿部分19237.59元,签下人民调解协议书。
      此次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这就为最后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此次调解的困难点就在于肇事司机公司方面只购买了交强险,需要对公司代表进行详细说明和耐心全服,让老太太和家属获得相应的赔偿,让公司尽早处理,尽量挽回损失。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在调解过程中,需要从法理和人情两方面进行劝服,方能起到良好的调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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