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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回工伤赔偿

    发布时间:2019-03-11 15:45    浏览次数:
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回工伤赔偿
     
      “感谢法援中心的法律救助,这面锦旗是我们全家人的心意。”2019年3月5日上午,受援人邓某的女儿女婿来到武汉市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代表邓某送来一面印有“法律援助 真心为民”的锦旗,真诚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湖北敏纳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蔡志利对他的帮助。
       据悉,邓某系恩施人,受雇于包工头刘某,从事木工工作,2018年7月份在武汉市蔡甸区某工程项目部工地工作的时候被锯伤左手,随后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机构鉴定,邓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后误工期为9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后续治疗费预计在3000元或据实赔付,包工头刘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表示不应由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项目的发包方、分包方也相互推诿,拒绝对邓某进行赔偿。邓某本身家庭十分困难,此次事故给邓某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整个家庭更加陷入困境。万般无奈之下,邓某及家人想到了法律援助,于2018年12月6日,来到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邓某的陈述迅速审查了相关材料,当场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湖北敏纳律师事务所蔡志利律师承办该案。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迅速开展庭前准备工作,详细了解案情,多方收集相关证据,在最短的时间内启动了司法程序。
       2019年2月28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邓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庭审过程中,承办律师据理力争,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并耐心做了调解工作,最终,多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发包方、分包方和包工头共同向邓某赔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80272元,并于当场全部赔付到位,案结事了,邓某从此拨开阴霾,开始新的生活。
       邓某感慨的说:“法律援助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体现了政府保障经济困难和弱势群体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让我们感到特别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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